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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存在的問題(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指標及限值)
作者:霍爾德電子 更新時間:2026-07-12
近年來,全國每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投入均在600億元以上,其中大部分為各級財政資金。可以預見,我國對于農村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會繼續加大,財政資金的投入規模將持續增長。但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低、治理進度緩慢的問題集中體現在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滯后、既有設施閑置停運兩方面。
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存在的問題:
一是農村生活污水總體處理能力不足,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建設滯后。2021年全國約2.7萬個鄉鎮、48.13萬個行政村、236.08萬個自然村,共有污水處理廠1.5萬多座,處理能力約3100萬立方米/日。相關研究匡算,全國農村地區生活污水產生量約為5960萬立方米/日,處理設施的數量、覆蓋率、處理能力等均不能滿足污水處理需求。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一些經濟基礎較為薄弱的縣市,農村污水收集處理率低于10%,農村地區普遍未建設生活污水收集管網。
二是處理設施閑置、停運現象較為突出,許多地區的處理設施建成后處于空轉或無法使用的狀態。一些地區處理廠(站)的設計處理水量遠高于實際進水量,難以維持設備正常運行。特別是農村地區的污水處理設施多采用生物接觸氧化法、活性污泥法等生物處理工藝,進水指標濃度或進水量過低導致微生物失活,運營方不得不通過投放碳源甚至污染物的方式保持活性。還有一些地區配套管網缺失或破損,處理廠(站)建成后收不到水,造成處理能力的浪費,進一步加劇了處理能力不足。此外,許多地區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期缺乏有效維護,生活污水在排污管道內積存,反而成為新的集中污染源。
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問題成因:
一、治理工作統籌謀劃不足,未做到因地制宜,縣域專項規劃缺少必要信息
二、設施建設投入不足,存在一定的資金缺口,一些地區難以保障持續投入
三、設施長效運行缺乏必要的信息、管理、技術和政策支持
四、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技術標準
除上述原因外,村民參與缺位也是造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緩慢、設施閑置的重要原因。一些村民普遍存在“污水治理是政府的事、別人家的事”等心態,建設時不配合、運維時不關心、損壞了不痛心;一些地區村民環保意識較為薄弱,對于接管入戶、污水處理收費等理解不夠,參與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強。
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指標及限值(日均值:單位mg/L)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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